集宁滨湖小学公告

更新时间:2025-02-06 19:36:13 阅读: 评论:0


2024年9月9日发(作者:焦幻露)

集宁滨湖小学公告

根据集宁区人民政府关于《集宁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

作实施意见的通知》,我校按照“划片招生、相对就近、免试入学”

的原则招收新生。

一、招生对象

年满六周岁(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),在集宁区居住,有学习能

力的适龄儿童。

二、招生程序

(一)网上注册(7月1日--7月10日)

小学入学采取网上注册方式进行。适龄儿童个人信息采集通过“集速

办”登录“入学一件事”平台,选择“小学一年级入学”,根据相关

说明与提示如实填报适龄儿童相关信息,在规定时间内完成。7月

12日前依据最终确认信息打印《集宁区幼升小信息采集表》。

(二)信息审核(7月15日-7月22日)

监护人须持《集宁区幼升小信息采集表》和相关证明材料(原件及复

印件)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片区学校进行资格审核。学校会同公安、不

动产、住房综合保障、乡镇及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对监护人出具的

入学证明材料进行审核。

(三)网上补报(8月2日-8月6日)

未及时在第一次网上注册的学生进行补报。仍未在此时间内注册的儿

童,视为在集宁区没有入学需求。

(四)审核补报信息(8月7日-8月9日)

我校同相关部门对监护人出具的入学证明材料进行审核。

(五)电脑派位(8月11日-8月15日)

(六)查询结果(8月18日-8月19日)

家长通过“集速办”登录“入学一件事”平台查看录取信息,打印入

学通知书。

(七)阳光分班(8月20日-8月27日)

在规定时间内由学校组织新生在校内进行“阳光分班”。公开分班过

程、公开班主任及任课教师选配过程和结果。严格控制班额。分班要

做到班级规模、学生性别、教师配备等各方面均衡组合。

三、招生条件

(一)具有集宁区户籍的适龄儿童

适龄儿童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

固定住所保持一致。若适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

ー致,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入学片区的

依据。集宁区属小学按照以下五类情形依次招生,直至完成招生计划。

1.法定监护人具有集宁区户籍和集宁区住房,房户信息一致,由监护

人持户口薄、房产证明等材料到房户所在地的片区学校为适龄儿童登

记报名。出生报入并随其父(母)一方落户在祖父母(外祖父母)同一

户籍且就学者户口无辖区外迁移、变动记录的适龄儿童,若户主房主

信息一致,选择户主房屋所在地的片区学校为适龄儿童登记信息。

2.法定监护人具有集宁区户籍和集宁区住房,房户信息不ー致,由监

护人持户口簿、房产证明等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片区学校为适龄儿童

登记报名。

3.法定监护人具有集宁区户籍,无集宁区自有住房,由监护人持户口

簿、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片区学校

为适龄儿童登记报名。

4.法定监护人非集宁区户籍,在集宁区有自有住房,由监护人持户口

簿、集宁房产证明等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片区学校为适龄儿童登记报

名。

5.非集宁区户籍,在集宁区无自有住房的进城务工人员,持户口簿、

务工证明、居住证明等材料到租住地的片区学校为适龄随迁子女登记,

由教育主管部门采取多校联片与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方式安排入学。

联片一: 建国四路小学、新华街小学、马桥街小学

联片二:新体路小学、北辰小学、光明街小学、怀远路小学

联片三: 民建路小学、老虎山小学、谢臣小学、逸夫小学

联片四:实验小学、蒙古族小学、乌兰小学、前进路小学

联片五:工农路小学、文化小学、亿利常青校区(小学部)、兴工路小学

联片六:和顺小学、滨湖小学,亿利小学、察哈尔街小学

联片七:泉山路小学、永安路小学、第二实验小学,物流园区小学

(二)滨湖小学划片招生服务范围:杜尔伯特街以南,G6高速以北;

工农大街以东,霸王河以西。

辖区内小区包括:塞上江南、维邦世基、瑞宁名苑A区、瑞宁名苑B

区、毓秀园、新时代家园、邓士村、润园、医专公寓、金辉雅苑、二

岽村、滨河小区A区。

四、有关规定

(一)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,由区招生办公室统筹分配,分配后不

再进行调整。对提供虚假信息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追究其责任。

1.符合入学条件,但未在网上登记信息且未向招生办公室报备的;

2.网上登记虚假信息的;

3.无特殊理由拒绝向学校或招生办公室提供本人及其监护人户口簿、

房产证等相关证件的;

4.审核时提供本人或监护人虚假证明材料的;

5.户主和房屋所有权人非入学对象的法定监护人的;

6.房产性质为商铺、车库等非普通住宅的;

7.房屋所有权为多人共有的(夫妻共有除外);

8.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在审核认定表上签字的;

9.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报名手续的。

(二)招生工作中的房产和户籍等信息,以审核认定并经家长签字的

结果为准,一经认定,不得更改。

集宁区滨湖小学

2022年6月1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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